改换命运的福音系列七—更新你的价值观-天国价值观(中)
2024年5月26证道
讲题:改换命运的福音系列七—更新你的价值观-天国价值观(中)
毛志斌 Abraham Mao
经文:
“只是我先前以为与我有益的,我现在因基督都当作有损的。不但如此,我也将万事当作有损的,因我以认识我主基督耶稣为至宝。我为祂已经丢弃万事,看作粪土,为要得着基督;并且得以在祂里面,不是有自己因律法而得的义,乃是有信基督的义,就是因信神而来的义,使我认识基督,晓得祂复活的大能,并且晓得和祂一同受苦,效法祂的死,或者我也得以从死里复活。”(腓3:7-11)
今天的时代,许多不同的“神”在争相夺取现代人的心。我们对“神是怎么样的?”,“祂与世界有何关系?”,“上帝与我有何关系?”等问题的想法,会决定我们看待日常生活中各种事物的评价观点,或者说我们与上帝的关系在决定着我们的价值观。提摩太 凯勒(Timothy Keller)牧师因此写了一本畅销书《诸神的面具》。书中揭示了许多人把信心寄托在成功、金钱、权力、爱情、家庭、健康、美貌和所谓的美好人生之上,相信这些就是通往终极快乐的钥匙,人们以它们为生活的中心,错把这些美好事物当作上帝,所有我们曾经想要的美好之物都有可能成为偶像,最后变为手中的尘土,因为它们原本就是尘土。圣经揭示人心中似乎有一个制造偶像的工厂,可能使生命中任何一样事物都有可能成为偶像,就是说成为上帝的替代品,即假神。
上帝吩咐摩西的十条诫命首先就说“「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做什么形像仿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因为我耶和华你的神是忌邪的神。恨我的,我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爱我、守我诫命的,我必向他们发慈爱,直到千代。”(出20:3-6)
偶像不仅仅是指那些人手所造、所雕刻、描画的神明, 圣经中对偶像的概念定义是非常精细和复杂的,包含了个人心灵、社会文化、思想意识等层面的,就是对你来说,任何比上帝更重要的事物,任何比上帝更吸引你的心和你的幻想的事物,它占据你生命的中心,你若失去它就会感到生命没有价值,它就成为你的偶像。
上次在《发现你真正的价值》讲道中,我们说人的自我是这样一种被造物,它处在与自己、邻人和上帝的持续对话之中。人就是在自我这三个维度的对话中形成对真实自我的认识,发现自己的真正的身份和价值。为了更进一步谈价值观,我们把自我与邻人的对话维度可以拓展为不仅仅是位格性的‘他’或‘(她)’人,也包括‘它’,也就是外在于‘我’的世界。(二十世纪伟大的宗教哲学家、犹太人马丁 布伯(Martin Buber,1878-1965)写有一本薄薄的,但非常有影响小书《我与你》。他把人生看为置身在“我-你”人生与“我-它”这两重世界中。“它”之世界,就是与‘我’相分离的外在的人、生灵万物,作为与我相对立的存在,人筑居在“它”之世界中,“它”成为“我”所用的对象;人也栖身于“你”之世界,我与“你”相遇,就是我与作为“你”的存在者相遇,我不再是为了满足我的任何需要,而是与“你”建立关系。)。我们刚刚读的十诫,耶和华神就是用我与你,“我耶和华你的神”来呈叙神与选民的关系,用“它”、“不可侍奉它”来指称偶像,偶像就是我们在我与‘自我’、我与‘它’、我与‘你’这三个维度的对话中有缺失和错乱,产生了错误的价值观排序,以有限、有罪、有死的人、事、物代替真神上帝,而这价值观错乱根本的原因是人的罪性。我们要用圣经的话语来更新、归正我们的价值观,识别理性、心理、社会及宗教灵性中的偶像。其实,整本圣经很大程度上就是不断在归正人的价值观,比如马太福音中耶稣在登山宝训里的那些形象生动、深刻犀利的长篇教导,就是不断在矫正门徒们原来属世界、属血气的价值观归正到天国的价值观。所以,今天证道题目是:更新你的价值观,这是我们《改换命运的福音系列》第七篇讲道。我们今天的主题经文是腓立比书3章7至11节。
“只是我先前以为与我有益的,我现在因基督都当作有损的。不但如此,我也将万事当作有损的,因我以认识我主基督耶稣为至宝。我为祂已经丢弃万事,看作粪土,为要得着基督;并且得以在祂里面,不是有自己因律法而得的义,乃是有信基督的义,就是因信神而来的义,使我认识基督,晓得祂复活的大能,并且晓得和祂一同受苦,效法祂的死,或者我也得以从死里复活。”(腓3:7-11)
保罗在第三章把人生的追求方向分成两大类:属肉体的与属基督的。保罗在第二节用了非常不客气的三个片语,形容什么叫做属肉体,2节原文可以翻译为“当心恶狗!当心罪犯!当心自行割损的人!”。从上下文来看,保罗很可能是针对那些犹太主义传教士的,这些人已经侵入加拉太的教会,而且将要到腓立比去,他们宣扬除了因信基督得救外,外族信徒必须接受肉身的割礼成为犹太人,接受犹太律法的枷锁才可以得救。保罗用十分苛刻的用词和嘲讽语气警告他亲爱的腓立比教会的弟兄姐妹们要提防这些犹太主义者。保罗说,信徒才是“真受割礼的”人,“因为真受割礼的,乃是我们这以神的灵敬拜、在基督耶稣里夸口、不靠着肉体的。”(腓3:3)。作为欧洲第一个教会,腓立比教会很可能全部都是肉身未受割礼的外族人,保罗和他们成为共同体的基础,是对福音的委身。
保罗在今天这段经文中用修辞上鲜明对比的语言,强调了他信仰和价值观的翻转。他说“只是我先前以为与我有益的,我现在因基督都当作有损的。”(腓3:7)。什么是保罗先前以为与我有益处的呢?就是在大马色路上遇见耶稣基督以前,保罗曾经以为对自己有益处、有价值,甚至以此为得救凭借的,就是作为狂热的犹太教律法主义者的保罗律法至上的价值观。
保罗在4至6节以剖析自己的为例,来阐明原先的属肉体的价值观“其实,我也可以靠肉体;若是别人想他可以靠肉体,我更可以靠着了。我第八天受割礼;我是以色列族、便雅悯支派的人,是希伯来人所生的希伯来人。就律法说,我是法利赛人;就热心说,我是逼迫教会的;就律法上的义说,我是无可指摘的。”(腓3:4-6)我们可以看出,保罗原先的价值观是建立在我与自我、我与“它”的关系上的,他原来将人生的根本价值建立在自己外在的条件:宗教的礼仪(第八天受割礼)、先天的血缘遗传和地位(以色列族、便雅悯支派、希伯来人所生的希伯来人),和自身的才干、努力和成就(法利赛人,无可指摘)上,这些都是“靠着肉体”。在他遇见复活的耶稣以前,他没有与上帝建立真正关系,或者说他没有认识上帝,没有我与“你”的关系,他心中把上帝的律法当作上帝本身。保罗忠于律法的狂热,使他还是少年人的时候就为那些拿石头打死第一个殉道的基督徒司提反的犹太人帮忙看守衣服,成年后他四处抓捕被认为是违背诫命的、犹太教异端的基督徒(徒9)。
“58把他推到城外,用石头打他。作见证的人把衣裳放在一个少年人名叫扫罗的脚前。59他们正用石头打的时候,司提反呼吁主说:“求主耶稣接收我的灵魂!”60又跪下大声喊着说:“主啊,不要将这罪归于他们!”说了这话,就睡了。扫罗也喜悦他被害。(徒7:58-60)
这使我们想起另一位对上帝律法更“狂热”忠心的圣经人物—在西奈山领受上帝启示律法的摩西,摩西拿着法版下山看到百姓拜金牛犊,“便发烈怒,把两块版扔在山下摔碎了,”(出32:19)立即召集利未的子孙拔刀砍杀犯罪的百姓。“利未的子孙照摩西的话行了。那一天百姓中被杀的约有三千。”(出32:28)摩西不仅是带领以色列民出埃及,与上帝立约,奠定以色列国族的领袖,他也是律法权威的捍卫者,是律法至上的法治精神的开创者,对人类影响深远。对一个刚刚从偶像崇拜的文化中逃离出来、并且为奴四百年之久的族群来说,上帝诫命和律法是他们确立与上帝关系、建立秩序的基础,这一关系基础首先是以十诫前两诫诫除他们心中一切的偶像;第三诫“「不可妄称耶和华你神的名;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出20:7) 这警告表明上帝要人顺服祂,祂是荣耀的,祂配受敬畏,祂的名为圣;第四诫“当记念安息日,守为圣日。”(出20:8)表明创造的主也是我们每一天生活的主,祂清楚表明律法和颁布律法的上帝之间的关系:“因为六日之内,耶和华造天、地、海,和其中的万物,第七日便安息,所以耶和华赐福与安息日,定为圣日。”(出20:11)
这四诫都是关于人和上帝之间的关系,耶稣把祂归结为最大的诫命–爱神(太22:37-40)。这是以色列作为上帝选民国度的价值观根基。
“37耶稣对他说:“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 神。38这是诫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39其次也相仿,就是要爱人如己。40这两条诫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总纲。”(太22:37-40)
那么,为什么旧约圣经如此神圣重要的摩西律法,在摩西之后一千五百年的忠心捍卫者保罗身上却成了属肉体的呢?或者从更广的历史中的秩序的角度来问,为什么人类秩序的形式-世俗的法律或宗教的律法,哪怕是由上帝启示的律法治理的以色列国,都不能避免秩序的崩溃或腐化呢?
答案是上帝不是法律或制度决定论者、也不是文化决定论者,(虽然制度和文化都很重要,这些本质上都是人的“我”与“你”-上帝之间的“它”。)从圣经来看,祂是关系决定论的,祂看重的是祂与所爱的、所拣选的人的关系,或者说上帝看重“我”与“你”的关系。自始祖亚当犯罪后,人与祂的创造者上帝的原来密契的关系已经被罪破坏,这关系的破坏如此之深,以至人被赶出伊甸园后,与神隔绝。即使藉者向祂的选民颁布律法,上帝主动来启示人类与祂恢复关系的道路,藉者与以色列立约来启示人类合乎上帝的秩序。但旧约圣经的记载表明选民以色列的一再失败。因为“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称义,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罗3:20)
在大马色路上遇见了复活的耶稣基督的保罗,现在深知他过去依靠的、作为自己人生价值基础的那些东西,即使是最令人羡慕的,在最后审判时,还是达不到神的要求,在神眼中价值为0,不过,神的恩典提供了福音为路径,救人脱离这价值毁灭的困境。他决绝地宣告说“不但如此,我也将万事当作有损的,因我以认识我主基督耶稣为至宝。我为祂已经丢弃万事,看作粪土,为要得着基督;”(腓3:8)
保罗在8到11节进一步探究了自己价值观的重大改变,希腊原文是一个充满神学性的长句子。8节开始,他不单将在肉体上的优势看为有损的,还说把“万事”当作有损的,请注意,他不是指他所有的犹太人的教养、律法、以及万事都是邪恶的,而是指他对这些事保持的态度、价值观都不对,这些都不能使他得救。
8节的“当作。。。看作”都是现在时态,与7节中过去完成时态的“当作”相比,构成一种逐渐加强的情形;不单单说他这样做是为基督的缘故,而是说因“以认识我主基督耶稣为至宝”。他的意思是说“世界上没有什么比认识主基督耶稣这件事更有价值”。保罗与复活的基督相遇后,确实为了基督而将万事抛弃,并且因认识基督耶稣而带来的价值观翻转,他摒弃过去所依靠一切的行动是如此坚决和彻底,使他现在不断把这丢弃的万事看作没有价值的废物(和合本译为粪土),目的是要“得着基督”。这是一种越来越多认识基督的经历过程。这种不断追求更深认识基督的过程,“并且得以在祂里面”(腓3:9),原文可以直译为“我可以被发现在祂里面”。意思就是能在实际的生命经历里更深与基督联合。接下来保罗解释“在祂里面”,“不是有自己因律法而得的义,乃是有信基督的义,就是因信神而来的义,”(腓3:9)。对于保罗来说,得着基督的意思,是在最后的日子,他将可以在基督里面,站在神面前交代自己的事。在那一日,他希望自己紧抓住的,不是靠律法而得的义,乃是从神来的义,就是因信基督为本的称义。关于称义,保罗在加拉太书中这样说。
“既知道人称义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稣基督,连我们也信了基督耶稣,使我们因信基督称义,不因行律法称义;因为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人因行律法称义。”(加2:16)
马丁路德对加拉太书2:16节有段精彩的注释,正好清楚有力的表达出今天腓立比书3章7到11节里的神学真理:
“对保罗来说。。。“肉体”是指世人能够达到的最高水平的公义、智慧、崇拜、宗教信仰、领悟和意志。所以,修道士不是以仪式称义的;牧师不是以弥撒和祈祷时间多寡称义的;哲学家不是以智慧称义的;神学家不是以神学称义的;伊斯兰教徒不是以可兰经称义的;犹太人不是以摩西(律法)称义的。换言之,人无论怎样按照理性和神的律法而被算作有智慧、有公义,甚至加上他们一切的作为、功绩、弥撒、义行和崇拜行动,他们还是不能称义。”
马丁路德的重点是,即使有如他所列举的体系和理念一样的好,但以这些取代福音,就是因信肉体得救,这样在最后的日子只能以彻底的失败告终,马丁路德是针对他那个时代的腐败的天主教会来说的。这也是在我们今天这个时代的教会,今天的基督徒要谦卑求神光照的。到底哪些是我们今天的教会中、我个人的心中暗藏的偶像呢?
我是看重我自己的身体、知识、才干、恩赐、甚至行义重于我与基督的关系吗?我是看重我与家人的关系过于看重我与基督的关系吗?我是看重事业工作超过与基督的关系吗?我是看重各样的服侍事工过于看重我与基督的关系吗?我是看重自己个人独自祷告、灵修过于与基督其他维度的关系吗(缺失在教会团契里敬拜基督)?我是看重自己所属的教会、宗派过于与基督的关系吗?我是看重自己所在的国家和文化重于基督吗?我是看重社会制度、文化的变革过于基督耶稣的救恩吗?(坦白说,这些也是我问自己的)。因为我们从圣经中,从人类历史各种纷繁复杂事件与现象交织之网的运动中,发现人的罪性的幽深和挣扎,也经历基督恩典的大能,我们需要常常重新仔细查验自己的价值观,在我与“自我”、我与“它”、我与“你”的三个维度的对话中,请求圣灵来矫正我们的错误和偏差,更新我们的价值观。
“使我认识基督,晓得祂复活的大能,并且晓得和祂一同受苦,效法祂的死,或者我也得以从死里复活。”(腓3:10-11)
保罗在10至11节描述了认识基督的第二个结果。就是保罗要体验基督复活的大能并在祂所受的苦上有份。保罗经历了复活基督的大能,生命被翻转,领受了使徒的职事呼召,他把履行使徒职事而受的身体上、精神上及灵性上的苦难(林后11:23-30),看为认同基督的苦难。他以认识基督为最高价值,追求与基督联合,不但在祂的苦难上有份,甚至到了为祂受死的地步。保罗曾论到他自己和同工说 “身上常带着耶稣的死,使耶稣的生也显明在我们身上。因为我们这活着的人是常为耶稣被交于死地,使耶稣的生在我们这必死的身上显明出来。”(林後4:10-11)
但保罗想要讲的,不止于如今藉基督生命复活的大能而改变,这几节经文同时又蕴含着对最终复活的期待,这最终的复活,是保罗将要在其中有份的。7节到9节,都是依靠神的主题,语气充满信心,但到11节,却出现令人惊讶的不确定意味的字眼“或许”。保罗以此口吻,表明在认定上帝的恩典之余,不忘自己本身的责任。在对神的召命尽忠上,他保持谦卑、拒绝松解。这正是天国朝圣者Pilgrim的态度,这也就是开创了美国的清教徒的精神。
最后总结一下,整个三章1节到11节的目的,是要把归信前的保罗,与那些犹太派基督徒作比较,好给腓立比信徒一些神学上的理据,全然拒绝犹太派基督徒的主张,如同保罗归信福音后全然撇下自己的过去一样。归信前的保罗和犹太派基督徒都以为,人努力遵行律法的行为,是得蒙救赎的必要条件,这其实是人的自义拒绝神恩惠的福音。保罗在今天的经文里反对这种想法,说能在最后的日子里被宣告无罪,从头到尾都必须是出于神的怜悯,出于堕落的肉体所作的努力,将只会带来灾难。但可悲的是,人类一直不断陷入这种错误努力的悲剧中。人不断犯着类似的价值观错误。古希腊哲学家普罗泰戈拉(Protagoras ,约公元前490年-约公元前420年)有一句名言“人是万物的尺度”(man is the measure of all things),可以说是人本主义价值观的概括,同为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Plato,约公元前428/427年-约公元前348年)也说过一句相反的价值观名言“神是万物的尺度”(God is the measure of all things)。二十世纪最深刻的思想家之一沃格林的认为:正是近现代以来“神是万物的尺度”被置换为“人是万物的尺度”,所产生的各种意识形态,导致了二十世纪各种“人的毁灭”的悲剧(在1951年沃格林阅读了汉娜阿伦特的新书《极权主义及其起源》后写给阿伦特的信中谈到这观点)。但我们要感谢上帝,两千年来,那些认同持守保罗“我以认识我主基督耶稣为至宝”的价值观的人,一直成为上帝在历史中施行恩典的管道和器皿,不断矫正人类价值观的偏差。愿我们也象保罗一样经历价值观的翻转和更新。
让我们一起祷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