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约与恩典系列之十---亚伯拉罕之约(下) :恩典之约的记号与传承
2022年11月27日证道
讲题:
圣约与恩典系列之十—亚伯拉罕之约(下) :恩典之约的记号与传承
毛志斌 Abraham Mao
经文:
“9神又对亚伯拉罕说:“你和你的后裔,必世世代代遵守我的约。10你们所有的男子,都要受割礼。这就是我与你,并你的后裔所立的约,是你们所当遵守的。11你们都要受割礼(受割礼原文作割阳皮。十四、二十三、二十四、二十五节同),这是我与你们立约的证据。12你们世世代代的男子,无论是家里生的,是在你后裔之外用银子从外人买的,生下来第八日,都要受割礼。13你家里生的和你用银子买的,都必须受割礼。这样,我的约就立在你们肉体上作永远的约。14但不受割礼的男子,必从民中剪除,因他背了我的约。”(创17:9-14)
前言:谁在恩典之约里?
各位因信基督承受亚伯拉罕之约应许祝福的弟兄姐妹主日平安!今天我们继续讲圣约与恩典系列第十讲-亚伯拉罕之约下,主题是:恩典之约的记号与传承。在前面两次关于亚伯拉罕之约的讲道中,我们学习了亚伯拉罕之约的原则、特点、立约的血誓仪式及所彰显的主权恩典中立约、守约的上帝,以及亚伯拉罕因信称义的信心的奥秘和本质,乃是仰望为我们信心创始成终的基督。
圣约具有法律层面和道德层面,即恩典之约有两面:纯粹法律关系的约和生命交通的约。约可以被视为立约双方之间具有共同条件和规定的协议,因此属于法律范围。活在这个协议下的立约当事人都在这个约里面,因为他们要受彼此同意的一些规定所约束。在法律的范围内,所有的事情都必须以一种纯粹客观的方式和来思考和规范。而非一个人对这种关系所采取的态度。这种关系的存在不取决于人的情感或不情愿,人的喜爱或厌恶。那么,在救赎历史中,哪些人在恩典之约里面呢?即谁有责任在这个约里生活呢?圣经的答案是:信徒和他们的儿女。但是如果根据约是生命的交通来问这个问题,即约的法律关系会在哪些人身上造成一种与基督的活泼交通?答案只能是,只有在重生的人身上,也就是选民身上,他们会被赋予信心的原则。这不是说神会赐给每一个信徒的孩子得救的信心,一个也不漏掉,他们中一些人持续的不信实际上等于否认他们的圣约关系。虽然他们藉着外在的圣约记号确实在约中,但他们本质上并不是圣约真正的参与者。这从亚伯拉罕之约及亚伯拉罕的儿子以实玛利和以撒的命定、以及创世记记载的族长们历史就可以看到上帝拣选的主权的威严。
上次我们讲到创世纪15章耶和华神在“切约”仪式中主动的与亚伯兰庄严立约,保证赐予他土地和后裔的应许。但16章撒莱和亚伯兰用人的方法想去成就神的应许,亚伯兰与撒莱的婢女夏甲用情欲生了以实玛利,就自寻烦恼陷入家庭内的嫉妒分争。圣经说 “夏甲给亚伯兰生以实玛利的时候,亚伯兰年八十六岁。”(创16:16)到17章开头记载“1亚伯兰年九十九岁的时候,耶和华向他显现,对他说:“我是全能的神。你当在我面前作完全人,2我就与你立约,使你的后裔极其繁多。”(创17:1-2)耶和华再次向亚伯兰显现,中间隔着十三年。这可能是亚伯兰信心历程的黑暗时期,很可能他忘了神对他呼召的旨意,他所有的心意都停留在以实玛利的身上。以实玛利成了亚伯兰的神,成了他的满足,他不再等候神的旨意,一步一步去执行,十三年就在迷迷糊糊的情况下过去了。但是人忘记了约,神没有忘记。15章与17章是神与亚伯拉罕立约的两个阶段,15章的立约是耶和华私下与亚伯兰单独一个人立约,立约时用祭牲将这约盖上了印记,祭牲的仪式表明这盟约是神所立的无条件约定,亚伯兰没有在其中扮演任何角色,也不能有所贡献。现在时候到了,该将此事公诸于世,整个社会都该知道这件事的新发展,17章神吩咐以割礼作为这盟约公开的记号。
一、 恩典之约的记号标记圣约的团体
“9神又对亚伯拉罕说:“你和你的后裔,必世世代代遵守我的约。10你们所有的男子,都要受割礼。这就是我与你,并你的后裔所立的约,是你们所当遵守的。11你们都要受割礼(受割礼原文作割阳皮。十四、二十三、二十四、二十五节同),这是我与你们立约的证据。12你们世世代代的男子,无论是家里生的,是在你后裔之外用银子从外人买的,生下来第八日,都要受割礼。13你家里生的和你用银子买的,都必须受割礼。这样,我的约就立在你们肉体上作永远的约。14但不受割礼的男子,必从民中剪除,因他背了我的约。”(创17:9-14)
9-14节是耶和华对割礼的指示,作为亚伯拉罕之约的圣礼记号,是表示分别为圣,这个在男性生殖器上割除包皮的流血仪式,代表神之前与亚伯拉罕所立的约,那时神行走在流血的动物尸体中间。这个记号是带有识别盟约的意思,亚伯拉罕 家中的所有男性(无论是儿子或仆人),以及之后加入圣约团体的所有男性,都要把这记号刻在他们的肉体上,好不断提醒他们记住神对亚伯拉罕和他后裔的应许。这不只是一种形式 而已;事实上,受割礼意味着领受一种具有更深属灵意义的记号 。保罗谈到亚伯拉罕之约时说“11并且他受了割礼的记号,作他未受割礼的时候因信称义的印证,叫他作一切未受割礼而信之人的父,使他们也算为义;12又作受割礼之人的父,就是那些不但受割礼,并且按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未受割礼而信之踪迹去行的人。13因为 神应许亚伯拉罕和他后裔必得承受世界,不是因律法,乃是因信而得的义。”(罗4:11-13)这个记号适用于一切以信心分享盟约之人。这个盟约的记号表明人是属耶和华神的,如果没有这个记号,神就不承认这个人属祂,既然不是神所承认的人,他就不能活在神面前。
割礼在当时是常见的,以色列周围各国大部分行割礼(非利士人却有例外的恶名);但以色列邻国的割礼并不是与神立约的记号。从亚伯拉罕开始唯独以色列的割礼有此含义。割礼
有关信心和生育的联结,它使立约之民得到提醒:(1)、如果神不应许,人就无法单靠自己产生应许的后裔;(2)、必须离弃不洁,尤其在婚姻上,才能有敬虔的后裔。割礼是神所立之约的记号,它表示神对受割礼之人的应许,而这记号就在受割礼之人身上盖上印记。换句话说,它是实行出来的神谕。割礼与新约中的洗礼和圣餐显然有相似之处,它们也代表主耶稣爲我们做了什么,以及邀请信徒来支取这应许。
象所有立约记号一样,割礼很容易成为空的仪式,必须与信心结合才有真正意义。执行这项仪式,意味着受割礼的人认同亚伯拉罕之约成为其后裔,这需要属灵的割礼伴随实际的行为,即以信心和委身耶和华为动机,申命记中律法说神要为人心行割礼。
“耶和华你神必将你心里和你后裔心里的污秽除掉,好叫你尽心尽性爱耶和华你的神,使你可以存活。”(申30:6)
到了新约,保罗从旧约律法对外面肉身的割礼和心里属灵的割礼作了区分:“25你若是行律法的割礼固然于你有益。若是犯律法的,你的割礼就算不得割礼。26所以那未受割礼的,若遵守律法的条例,他虽然未受割礼,岂不算是有割礼吗? 27而且那本来未受割礼的,若能全守律法,岂不是要审判你这有仪文和割礼竟犯律法的人吗?28因为外面作犹太人的,不是真犹太人,外面肉身的割礼,也不是真割礼。 29惟有里面作的,才是真犹太人。真割礼也是心里的,在乎灵,不在乎仪文。这人的称赞不是从人来的,乃是从神来的。”(罗2:25-29)。也就是说保罗区分了圣约团体外在的记号和内在属灵的实际的分别。若以色列与犹大内心远离神,在神看来,他们肉身的割礼并不比周围邻国强;从宗教价值而言,根本不算割礼。神所要的,乃是一颗纯全、顺服的心。“因为真受割礼的,乃是我们这以 神的灵敬拜、在基督耶稣里夸口、不靠着肉体的。”(腓3:3)
正如割礼是旧约圣经时代的加入圣约共同体—以色列的记号,新约圣经时代藉着洗礼是加入圣约共同体–教会的标记。但立约之神期盼外在标记的圣约关系会伴随着一个荣耀的实质,也就是立约之民与立约之神亲密交通的生命。
二、恩典之约里的成员资格是一种法律关系
恩典之约里的成员资格是一种法律关系,但恩典之约不仅仅是一种由命令和应许组成的体系,也包含一种合理的期盼,神无疑是盼望这个圣约关系会带来圣洁的生活,祂也藉着对信徒后裔的应许,亲自保证这必定会发生—不是在每个个人身上,而是在集体的圣约后裔身上。所以我们要对恩典之约里的成员进一步区分。
1、圣约里的成年人
成年人只能自愿地藉着信心和信仰告白进入恩典之约。除非他们的认信是假的,否则进入恩典之约这个法律关系中,和进入此约的生命交通中,就是同时发生的。他们不仅承担起履行某些外在职责的责任,也不仅是在此之外承诺会在将来运用得救的信心,更是宣认,他们是以活泼的信心领受了此约。而且继续留在这个约里也是他们的渴望和意图,因此,他们是立即进入完整的圣约生命里,这也是他们得以进入此约的唯一方式。
2、圣约里信徒的儿女
至于信徒的孩子,他们乃是藉着出生进入恩典之约的圣约法律关系里。这不一定意味着他们也会立刻身处于圣约的生命交通里。甚至不是说,圣约关系终究会在他们生命中完满实现。但圣约关系必然有一种合理的确据。这种确据是基于神的应许,是绝对可靠的。即是神会以祂拯救的恩典,在圣约儿女心中动工,将他们转变成恩典之约活泼的成员。恩典之约不只是救恩的邀请,甚至不只是救恩的应许加上相信福音的外在呼召。它也带着基于神的应许的确据:神会在圣约儿女的心中动工,这个得救的信心会按照神所喜悦的时间、地点、方式,在他们心中产生。只要圣约儿女没有显露出相反的倾向,我们就应当继续假定他们拥有圣约的生命。
神赐给信徒后裔的应许是集体式的,而非个人式的。神应许要继续祂的约,使祂完全实现在信徒的儿女身上。但不是说每一个信徒的儿女都是蒙怜悯被拣选的选民。使徒保罗对亚伯拉罕属灵的后裔与肉身的后裔作岀了区分。以实玛利和以扫属于与亚伯拉罕所立的约,直到他们背叛并“自己毁掉这一盟约”。“6这不是说 神的话落了空,因为从以色列生的,不都是以色列人;7也不因为是亚伯拉罕的后裔,就都作他的儿女;惟独“从以撒生的,才要称为你的后裔。”8这就是说,肉身所生的儿女不是 神的儿女;惟独那应许的儿女才算是后裔。”(罗9:6-8)信徒的儿女不都是应许的儿女。因此,甚至连圣约儿女都必须持续不断地被提醒,告诉他们重生和悔改的必要性。光凭一个人在这个约里的事实,并无法确保他的救恩。
换言之,即使仅仅享有向亚伯拉罕所作应许的外在和暂时性祝福的那些人,仍然被包括在恩典之约的范围内。对于与上帝立约的父母所生的那些人,亚伯拉罕之约清楚地规定,这些孩子必须领受盟约的标记, “因为不信的丈夫就因着妻子成了圣洁,并且不信的妻子就因着丈夫成了圣洁(“丈夫”原文作“弟兄”)。不然,你们的儿女就不洁净,但如今他们是圣洁的了。”(林前7:14)当信徒的儿女逐渐长大,到了能分辨的年龄,他们当然就有责任,要自动自发地借着真实的信仰告白,领受他们的圣约责任。严格说来,不这么做,实际上就等于否认他们的圣约关系。因此,我们可以说,信徒儿女身处的法律关系,先于作为生命交通的圣约关系,而且是实现生命交通的手段。但我们应当特别强调一个应许,就是神的恩典会在圣约儿女的心中有效运行。
3、圣约里未重生的人
从前面的论述,我们可以推论出即使没有重生、没有悔改的人也可以属于恩典之约。以实玛利和以扫起初也在约中,以利两个邪恶的儿子也是圣约的儿女。在主耶稣的时代和使徒时代的大多数犹太人也属于圣约的子民,分享亚伯拉罕之约的应许,尽管他们并没有先祖亚伯拉罕的信心。那么在什么意义上,这等人可以被视为在恩典之约里?荷兰改革宗新加尔文主义的代表人物巴文克博士说:他们在圣约中(in foedere),但不属于圣约(de foedere)。关于他们在圣约中的地位,我们可以这样说:
(1)、就他们的责任来说,他们确实在恩典之约中,因为他们和神有合法的圣约关系,他们有责任悔改并相信。如果他们不藉着信心转向神并接待基督,当他们到了分辨的年龄,就会被判定为背约之徒。
(2)、他们确实是在恩典之约中,因为他们有权利宣称,拥有神与信徒和信徒的后裔立约时候所赐下的应许。保罗甚至这样论到他邪恶的以色列同胞:“他们是以色列人,那儿子的名分、荣耀、诸约、律法、礼仪、应许,都是他们的。”(罗9:4)一般来说,旧约圣经时期,神会从那些拥有这个圣约关系的人当中召集出祂所有选民。
(3)、他们确实是在恩典之约中,意味着他们是在圣约职事的管制之下。神经常劝诫、勉励他们,要根据圣约的要求来生活,教会把他们当作圣约儿女来对待,给他们提供了圣约的印记,并劝他们恰当地使用这些印记。他们是最先蒙召来领圣餐的宾客,国度的儿女,圣道必须首先向他们传讲。
(4)、就圣约的一般祝福而言,他们确实是在恩典之约中。尽管他们尚未经历圣灵重生的影响,他们仍然受到了圣灵某种特定运行的影响。圣灵以一种特殊的方式与他们角力,使他们扎心知罪。在某种程度上光照他们,以一般恩典的祝福丰富他们的生活。
我们应当说明,尽管恩典之约是一种外在的、不能被破坏的约,是神从来不曾废除的,但是那些在圣约中的人却有可能毁约。一个拥有合法的圣约关系的人,如果没有进入圣约生命里,他仍旧被视为圣约的成员,但最终会因为未能满足约的要求,成为背约的人。
这显出拣选教义的启示是为恩典教义的启示而效力的。上帝要人留意祂凭着主权对不同的人所作的差别待遇,为的是要合宜地强调一个真理,既唯有祂的恩典才是人里面一切属灵美德的源头。故此,根据圣经的观点,拣选并不是一种盲目的、不可测的宿命,而是圣经所表明的,为一种可理解的目的而效力。
三、恩典之约的连续性
有关亚伯拉罕之约的应许和实现的一切表明了什么呢?这表明神只有一群子民,圣经把这群人称为亚伯拉罕的后裔或子孙(加3:29) ,而且神为他们预备的唯一救恩计划里有一种连续 性。除了被纳入亚伯拉罕之约里,没有其他办法可以成为神的儿女。因此,当改革宗神学提到圣约时,我们通常是在说那唯一的恩典之约,此约从创世记三章15节的根源应许开始,在创世记十五章向亚伯拉罕详细地展开,最后在基督里得着实现,并且一直延续到最终成全之 时。所有已得救或将要得救的人—不论他们处在人类历史哪个时期,都是这个恩典之约的 成员。救恩是始终如一的:唯独本乎恩典、唯独因着信心、唯独倚靠恩约的中保耶稣基督。
随着基督的到来,割礼不再适合作为恩典之约的记号,因为当基督在十字架上“从活人之地被剪除”时(赛53:8 ) ,已完全成就了这个记号。因为祂是我们在十字架上的流血割礼,所以这个具有接纳意义的立约记号,已从割礼转变成洗礼。保罗在歌罗西书二 章 11-13节同等 看待这两者“11你们在祂里面,也受了不是人手所行的割礼,乃是基督使你们脱去肉体情欲的割礼12你们既受洗与祂一同埋葬,也就在此与祂一同复活,都因信那叫祂从死里复活 神的功用。13你们从前在过犯和未受割礼的肉体中死了, 神赦免了你们(或作“我们”)一切过犯,便叫你们与基督一同活过来;”(西2:11-13)
割礼不再是立约的记号,因为基督就是我们的割礼。因此,在新约里,施行在加入有形教会之人身上的立约记号,不再是割礼,而是洗礼;这记号象征我们与基督一同受死、埋葬和复 活。洗礼就像割礼一样,是只需施行一次的入会记号,为要印证神在约里的应许,标明一个人属于神的圣约百姓。
不过,跟割礼不同的是,洗礼的施行是不分男女的(徒8:12)。若与旧约相比,在新约里有更多人被接纳进入神的圣约百姓。那些不属于亚伯拉罕血缘家庭的外邦人,他们原本“与基督 无关,在以色列国民以外,在所应许的诸约上是局外人,并且活在世上没有指望,没有神。”(弗2:12),如今在新约里却“不再作外人和客旅,是与圣徒同国,是神家里的人了” (弗2:19)。同样地,女性也和男性一样,领受了进入新约的立约记号。如同保罗所说 : “并不分犹太人、希利尼人、自主的、为奴的,或男或女,因为你们在基督耶稣里,都成为一了。”(加3:28)
洗礼跟割礼一样,也是赐给信徒和他们儿女的。在新约里,神仍然宣称自己拥有一群圣约百 姓,而其中不只包括成年信徒。祂在亚伯拉罕之约里建立的模式,一直延续到新约当中,这 就是为何彼得在五旬节宣告说:“你们各人要悔改,奉耶稣基督的名受洗,叫你们的罪得 赦,就必领受所赐的圣灵;因为这应许是给你们和你们的儿女,并一切在远方的人,就是主 我们神所召来的。”(徒2:38-39)那些远方的人是指外邦人,如今也被纳入神的圣约当中。但请注意 ,彼得特别指出 ,这应许也是给你们的儿女。信徒的儿女并没有被排除在神的圣约团体之外,而是被包括在这团体里,如同他们从起初就在其中一样。
基于这个理由,保罗把信徒的儿女视为恩典之约的成员,他说:“你们作儿女的,要在主里 听从父母,这是理所当然的。”(弗6:1) 他甚至在下一节经文用第五诫提醒他们,说明新约 的孩童跟旧约的孩童享有同样的权利。父母应当把他们当成是基督门徒来养育:“你们作父 亲的,不要惹儿女的气,只要照着主的教训和警戒养育他们。”(弗6:4) 显然地,这些孩童被视为有形教会的成员,正如孩童在旧约里的情况一样。既然如此,他们就应当领受立约的记号并接受洗礼。
《威斯敏斯德大要理问答》166问:应当为谁施洗?
答:(1)对那些处于有形教会之外,在应许之约上是局外人者,直到他们公开承认归信
基督,并愿顺服祂,才可为他们施洗(徒 8:36-38);
(2)若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已公开承认归信基督并愿顺服祂,则其婴孩亦在恩约
之内,应予施洗(创 17:7,9,比较加 3:9,14;西 2:11-12;徒 2:38-39;罗 4:11-12;林前 7:14;太 28:19;路 18:15-16;罗 11:16)。
小结:
亚伯拉罕之约告诉我们,神宣称信徒的儿女是祂圣约团体的一份子,且应当被视为承受祂应 许的人。当然,割礼或洗礼不会使他们(或任何人)得救,因为基督的义是透过信心,而非圣礼归算给罪人。然而,洗礼是神把人纳入祂恩典之约的圣礼,而且神是借着洗礼而应许赐救恩给那些相信的人。亚伯拉罕之约的教义,会帮助基督徒父母将儿女视为此立约记号的合法领受者,并因此将他们看作是神圣约的后嗣。它帮助父母们更明白自己的角色,他们身为这些孩童的管家,必须照着主的教训和警戒将儿女抚养长大。
让我们一起祷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