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31日证道

讲题:与活人立约的神

十诫人生系列之三 –律法的功用

毛志斌 Abraham Mao

经文:

《旧约》申命记:

申5:1 摩西将以色列众人召了来,对他们说:「以色列人哪,我今日晓谕你们的律例典章,你们要听,可以学习,谨守遵行。

申5:2 耶和华我们的神在何烈山与我们立约。

申5:3 这约不是与我们列祖立的,乃是与我们今日在这里存活之人立的。

申5:4 耶和华在山上,从火中,面对面与你们说话,

申5:5(那时我站在耶和华和你们中间,要将耶和华的话传给你们;因为你们惧怕那火,没有上山)

申5:6 说:「『我是耶和华你的神,曾将你从埃及地为奴之家领出来。

申5:7「『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

申5:8「『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做什么形像,仿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

申5:9 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因为我耶和华你的神是忌邪的神。恨我的,我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

申5:10爱我、守我诫命的,我必向他们发慈爱,直到千代。

申5:11「『不可妄称耶和华你神的名;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

申5:12「『当照耶和华你神所吩咐的守安息日为圣日。

申5:13六日要劳碌做你一切的工,

申5:14但第七日是向耶和华你神当守的安息日。这一日,你和你的儿女、仆婢、牛、驴、牲畜,并在你城里寄居的客旅,无论何工都不可做,使你的仆婢可以和你一样安息。

申5:15你也要记念你在埃及地作过奴仆;耶和华你神用大能的手和伸出来的膀臂将你从那里领出来。因此,耶和华你的神吩咐你守安息日。

申5:16「『当照耶和华你神所吩咐的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并使你的日子在耶和华你神所赐你的地上得以长久。

申5:17「『不可杀人。

申5:18「『不可奸淫。

申5:19「『不可偷盗。

申5:20「『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

申5:21「『不可贪恋人的妻子;也不可贪图人的房屋、田地、仆婢、牛、驴,并他一切所有的。』

申5:22「这些话是耶和华在山上,从火中、云中、幽暗中,大声晓谕你们全会众的;此外并没有添别的话。祂就把这话写在两块石版上,交给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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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十诫是永恒的道德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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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兄姐妹,我们在十诫人生系列第一讲,讲了立约的上帝是施行拯救恩典的上帝,西乃山之约是恩典之约,刻在两块石板上的十诫就是耶和华上帝与选民以色列所立圣约的约书(申5:22)。第二讲我们讲了十诫的序言(出20:1-2),让我们认识赐下十诫和全部摩西律法的耶和华上帝是圣洁公义而又怜悯慈爱的上帝,十诫就是祂本性的彰显,十诫的总括就是耶稣基督吩咐门徒爱神和爱人如己的大诫命。我们也讲论了摩西律法的分类划分,可以分为道德律、民刑律、礼仪律。十诫就是道德律的总括,是上帝启示颁布给全人类永恒的道德标准。摩西律法的其余律例、典章是十诫精神的延伸和实践,这些律例、典章是颁赐给以色列这个神治国家的法律,但并不具有绝对性质。民刑律对西方法学有深远影响,但今天已不再成为正式法律约束了,而以教会纪律替代。礼仪律也因基督耶稣这永远的大祭司和神的羔羊一次献上得以成全,旧约献祭礼仪就以新约的洗礼和圣餐代替。但律法在今天的功用是什么?需要我们深入思考,前几天改革宗翻译家、神学家王志勇牧师为我们培训《威斯敏斯德信条》与清教徒神学。王牧师以他对改革宗教义深入的认识和对历史和今天现实的神学反思出发,特别强调指出,十诫为总纲的摩西律法是建立、复兴基督教文明所需的最基本的工具。

关于十诫及律法的功用,首先,我们要明白十诫精神,是永恒的道德律,因为十诫精神本就代表着上帝的创世心意。祂愿意世人活在伊甸园中那种原初被造时,万物和谐、公义和平的状态(Shalom)中,Shalom一般在圣经中译为平安。但这个字可以泛指一切关系的美满和谐、公义和平,包括人与神、人与人、人与万物三个层面。伊甸园是人在创造之约(威斯敏斯德信条7章称为行为之约,改革宗又常称为工作之约)中,受上帝托付“修理看守”管理大自然、付出爱心的地方,是万物和谐的地方。

《威斯敏斯德大要理问答》第93问:道德律是什么?

答:道德律(1) 是上帝对人类旨意的宣告,是人当向上帝和他人所尽的圣洁与公义的本分(路1:75;徒 24:16);(2) 指导并约束每个人都必须亲自、完全、持续地予以遵行、顺服;灵魂与身体全身心地践行(申 5:1-3,31,33;路 10:26-27;加 3:10;帖前 5:23);(3) 遵行则有生命的应许,违背则有死亡的后果(罗 10:5;加 3:10,12)。

“叫我们既从仇敌手中被救出来,就可以终身在祂面前,坦然无惧的用圣洁、公义事奉祂。”(路1:74-75)

“凡以行律法为本的,都是被咒诅的,因为经上记着:“凡不常照律法书上所记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诅。”(加3:10)

“律法原不本乎信,只说:“行这些事的,就必因此活着。”(加3:12)

“摩西写着说:“人若行那出于律法的义,就必因此活着。”(罗10:5)

“愿赐平安的 神亲自使你们全然成圣。又愿你们的灵与魂与身子得蒙保守,在我主耶稣基督降临的时候,完全无可指摘。”(帖前5:23)

始祖犯罪堕落后,神与人最初的行为之约被破坏,伊甸园中的万有和谐从此失落。罪就是违背上帝的旨意“凡犯罪的,就是违背律法;违背律法,就是罪。”(约壹3:4),就是违背道德律,罪的后果就是关系的破坏。被赶逐出伊甸园的人与神的灵隔绝,罪造成人与神关系的破坏,以及由此造成人与人和谐关系的破坏,犯罪的人受咒诅,连带大自然也受咒诅、日渐败坏(创3:16-19)。

三一上帝在祂永恒救赎的计划中要救赎犯罪的人类、恢复受造界的和谐,祂先施行恩典拯救选民以色列出埃及,再于西奈山与选民立约,颁赐律法,特别是十诫作为约书,就是上帝在救赎历史中要引领罪人重归伊甸境界的一种途径。但是圣经也让我们看到选民以色列的一再背约失败。

“你们要向天举目,观看下地,因为天必像烟云消散,地必如衣服渐渐旧了,其上的居民也要如此死亡(“如此死亡”或作“像蠓虫死亡”);惟有我的救恩永远长存,我的公义也不废掉。”(赛51:6)

在摩西五经中,律法占有很大比重。所以摩西五经被称为律法书-《妥拉》(希伯来语:תּוֹרָה,英语:Torah,字面意思为指引、教导),妥拉的意思就是耶和华上帝给祂选民以色列的生存方式的指南、生活准则的教导。当摩西带领以色列民出埃及,经过在西奈旷野四十年漂泊,一代不顺服的选民倒毙旷野,终于将进迦南应许之地,在约旦河东的摩亚平原,“摩西将以色列众人召了来,对他们说:「以色列人哪,我今日晓谕你们的律例典章,你们要听,可以学习,谨守遵行。”(申5:1)。摩西以领袖的身份,向新一代以色列人重申陈述耶和华上帝在西奈山(就是何烈山)所立之圣约和律法(申5:2),命令他们要听、学习、谨守、遵行以十诫为总纲的律例典章,好使以色列人在所赐他们为业的地方,能敬虔度日,与崇拜偶像的异族分别,成为敬拜独一真神耶和华的圣洁选民。摩西强调说何烈山的约不单和过往以色列人的祖先有关系,也牵涉到每个世代的以色列人。“这约不是与我们列祖立的,乃是与我们今日在这里存活之人立的。”(申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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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对旧约的以色列民,还是新约的教会,律法的功用就像一幅地图和路标,引导我们的走天路历程;它就象罩在动物口鼻上的嘴套或缰绳,防止我们犯罪;律法更是一面镜子,显出我们的罪。对律法的功用,改造宗神学根据加尔文在《基督教要义》(卷2:7-8章)中对律法详细的论述和解释分为三种功用1、律法的第一个功用就是让人知罪,这被称为律法的“神学功用”(theological use )或“福音功用”(evangelical use);2、律法的第二个功用通常被称为“政治的或社会的功用”(political or civil use),律法抑制罪恶,对维护人类社会秩序有重要作用。3、律法的第三个功用亦称教导功用(didactic use),即对信仰者之成圣生活的规范与引导作用,是基督徒过感恩和顺服生活的准则。

一、律法显明人需要救主耶稣基督

对改教家马丁路德和加尔文来说,律法的首要功用都是让人知罪,加尔文说:律法‘既然表明神的义,即神惟独所悦纳的义,它就警告、教导、使人知罪,并定每一个人的罪。。。律法就如一面明镜,从中我们看到自己脸上的污点。我们先发现自己的无能为力,并因此所产生的罪孽,最后发现无能为力和罪孽所带来的咒诅。无力行善之人必陷入罪恶的泥沼中,并且伴随而至的是神的咒诅。据此,人在律法之下所犯的罪越重,他所受的刑罚越重。’,重新发现“因信称义”真理的改教家们对律法这一功用是高度与保罗的教导一致的。

“所以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 神面前称义,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罗3: 20)

8然而罪趁着机会,就藉着诫命叫诸般的贪心在我里头发动,因为没有律法,罪是死的。9我以前没有律法,是活着的;但是诫命来到,罪又活了,我就死了。10那本来叫人活的诫命,反倒叫我死,”(罗7:8-10)

“凡以行律法为本的,都是被咒诅的,因为经上记着:“凡不常照律法书上所记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诅。””3:10)

“律法本是外添的,叫过犯显多;只是罪在哪里显多,恩典就更显多了。就如罪作王叫人死;照样,恩典也藉着义作王,叫人因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永生。”(罗5:20-21)

清教徒约翰本仁说:‘不认识律法本质的人就不能认识罪的本质;不认识罪的本质的人就不能认识救赎的本质。’

当人借着律法认识到自己的脆弱和罪性的时候,人并没有因此而得到改变。人知道应该怎样按照律法去做,但却没有能力这样做。反倒是明知不应该那样做,却还是那样去做。因此,‘律法只是加增了上帝对于罪人堕落的愤怒。就其本身来说,律法只是控告、咒诅和毁灭。正如奥古斯丁所说的:‘如果没有恩典的圣灵临到,律法在这里只会控告和杀死我们。’’

律法是一个苛刻的监工,对怜悯一无所知。它恐吓我们,剥光我们的自义,并且把我们赶到了律法的目的——那位成全了律法基督耶稣的面前。只有因着基督的义,我们才被上帝所接纳。“这样,律法是我们训蒙的师傅,引我们到基督那里,使我们因信称义。”(加 3:24)因此,律法服务于神满有恩慈的救赎计划。当然,律法本身并不能够使我们得到在基督里因认识上帝而来的救恩,得救是出于圣灵使我们重生的工作。再次,我们引用奥古斯丁的话‘律法的功用在于证明人有罪,从而把人引向基督的救恩。’

威斯敏斯德大要理问答95 问:道德律对所有的人有什么用处?

答:道德律对所有的人都有用处,

(1) 告诉他们上帝圣洁的属性和旨意(利 11:44-45;利 20:7-8;罗 7:12);

(2) 告诉他们当尽的责任,并约束他们必须遵行(弥 6:8;雅 2:10-11);

(3) 使他们知道自己没有能力遵行,认识到自己的性情、心灵和生命都受到了罪的

污染(诗 19:11-12;罗 3:20;7:7);

(4) 使他们意识到自己的罪和痛苦,从而谦卑自己(罗 3:9,23);

(5) 由此帮助他们更加清楚地认识到对基督的需要(加 3:21-22),对基督的完全顺

服的需要(罗 10:4)。

96 问:对未重生的人,道德律有什么特别的用处?

答:对未重生的人,道德律的用处,是在于:

(1) 唤醒他们的良知,使他们逃离将来的愤怒(提前 1:9-10);

(2) 促使他们归向基督(加 3:24);

(3) 如果他们继续处于罪境之中,继续行罪路,就使他们无可推诿(罗 1:20,比较罗 2:15);

(4) 并处于罪所带来的咒诅之下(加 3:10)。

二、律法遏制社会的罪恶

十诫第二个主要功用是,上帝藉着十诫遏制人类社会的罪。十诫指责罪恶并指出犯罪必将招致惩罚,使人不敢犯罪得罪上帝。当然,律法不能完全阻止人犯罪,因为律法没有改变人罪性的力量。但在某种程度上,它的确可以遏制犯罪。加尔文把律法的这个功用,比作一根缰绳,套在一匹不顺服的马鼻子上,就是那些被遗弃之人和重生前的选民。他说:‘律法的第二功用是,透过严厉地谴责犯罪,且警告犯罪后的刑罚,律法可以管束一些人,这些人除非是出于强迫,否则不会敬重公义与正直。这些人之所以受约束了,并非出于内在的改变或感动,而是因为有一根缰绳套在他们头上,他们克制恶行,也从内心里制止那随时会爆发的恶念。’ 律法这种功用是为了达到神的一般恩典在整个世上的目的。

马丁路德在他的《加拉太书注释》(3:19)中写道,‘律法的首要目的和功用在于限制邪恶的人 …… 由政府来施行这种限制是非常必要的。此类限制是上帝所设立的,它有助于社会的安宁和稳定,但尤其可以确保福音的传扬免受暴民动乱的阻碍。’

律法的社会功用根植于圣经(尤其是罗13:1-7),从现实的角度看,它也是处理人类堕落性情的一项合理原则。根据律法的教导,上帝设立权柄的目的是要施行公义,这必然包括要“叫作恶的惧怕”。执政者的权柄是上帝所赋予的,他们可以借助武力来实施刑罚,甚至包括死刑(罗 13:3-4)。

1在上有权柄的,人人当顺服他,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 神的,凡掌权的都是 神所命的。2所以抗拒掌权的,就是抗拒 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罚。3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惧怕,乃是叫作恶的惧怕。你愿意不惧怕掌权的吗?你只要行善,就可得他的称赞,4因为他是 神的用人,是与你有益的。你若作恶,却当惧怕,因为他不是空空地佩剑。他是 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罚那作恶的。5所以你们必须顺服,不但是因为刑罚,也是因为良心。6你们纳粮也为这个缘故,因他们是 神的差役,常常特管这事。7凡人所当得的,就给他;当得粮的,给他纳粮;当得税的,给他上税;当惧怕的,惧怕他;当恭敬的,恭敬他。”(罗13:1-7)

8我们知道律法原是好的,只要人用得合宜。9因为律法不是为义人设立的,乃是为不法和不服的,不虔诚和犯罪的,不圣洁和恋世俗的,弑父母和杀人的,10行淫和亲男色的,抢人口和说谎话的,并起假誓的,或是为别样敌正道的事设立的。”(提前1:8-10)

然而,律法的社会功用不但可以防止社会陷入混乱的状态,还有助于提升社会公义,我劝你第一要为万人恳求、祷告、代求、祝谢,为君王和一切在位的,也该如此,使我们可以敬虔、端正、平安无事地度日。(提前 2:1-2在上掌权者(higher powers)不仅要尽力使作恶的惧怕,还应维系一个和平的环境,使福音得以传扬,敬虔和诚实的品格能够得到成长。改教者据此认为,某些权利是信徒所固有的,国家理应保护这些权利,例如,敬拜的自由,传道的自由以及遵守主日的自由。律法的政治功用当然涉及到政教关系问题与政治神学的实际应用。这方面问题极其复杂,谨慎严谨的加尔文在《基督教要义》最后一卷最后一章(四卷20章)才专门论到政府。因为前面马丁路德对律法社会功用倾向强调政府的合法权威来自上帝,并实际路德宗较为依靠世俗政府保护。我特引用加尔文如下话语:‘神在这里表现了祂奇妙的善良,权能,和安排,因为祂有时兴起祂的一些仆人,为民众伸冤,授命他们刑罚那不义的君王,拯救那些被压迫的人民;有时又假手于那些别有用心之人的忿怒,来达成这一目的。。。。不管我们对人的行为抱什么意见,主总是藉着这些行为来作祂的工,毁坏暴君血腥的王权,推翻专制的政府。君王宜倾听,戒惧。但是同时我们当极其谨慎,不得轻视或干犯长官的权威,这权威既是神以最庄严的命令设立的,就是该受最大尊重的,即令它为最不配的人所掌有,且为他们的不义所败坏了。纠正暴政,虽是神所施的报应,我们却不能便断定说,这是交托给我们了,因为我们除服从和忍受之外,并没有受别的命令。这一个道理是我专对私人而言。因为今日若有长官被任命来保护百姓来制裁王权,。。。又如今日各国三院级议会执掌权柄,我非但决不禁止他们行使职权来反对君王的残暴或虐政,我反倒认为他们若纵容君王来压迫人民,乃是极不信不义的,因为他们明知自己是为神派立保障人民自由的,却把它欺诈地出卖了。’当然,我们在学习这些改革宗在历史上对公共神学的教导时,我们要明白他们所发之论的环境是在基督教信仰为国教或主导宗教的社会中。

总之,律法的社会功用体现了上帝对罪恶败坏中不断失序的人类社会的护理。在这个意义上,在加尔文的律法观念中,世俗的法律和上帝的律法在更深处是相通的,或者说,上帝的律法是世俗法律的根基,也是其权威性的来源。

三、律法教导如何为上帝的荣耀而活

我们从第一讲就说,上帝对选民以色列是先施行拯救恩典,再颁布十诫立约,第二讲从十诫序言(出20:1-2),耶和华在山上,从火中,面对面(意思是亲自,强调关系)与选民说的话首先是“我是耶和华你的神,曾将你从埃及地为奴之家领出来。”(申5:6),圣经强调十诫以福音开场。出埃及记一到十九章都是在讲福音,二十章开始才讲律法。在上帝使选民获得自由后,在西奈山上雷轰、闪电、密云、角声之中以天地万有至高主宰、大君王之威严临在,庄严地赐下律法作为他们生活的规范。所以对已经蒙拯救的选民以色列来说,十诫律法最重要的功用之一,就是教导得蒙救赎的以色列人怎样为荣耀上帝而活。因此,律法第三种功用是对重生之人来说的律法。是信徒的生命法则,使信徒想起自己的责任,引领他们走在生命和救恩的道路上。对于加尔文来说,律法的第三个功用是律法的最重要的功用。更加接近律法恰当的目的。这种功用发生在那些上帝的灵已经内住和统治了其内心的信仰者中间。这些已重生的信徒虽然已有神刻在他们心中的律法(耶31:33)。但律法仍在两方面使他们获益。第一,“律法是信徒最佳的蒙恩之道。借着每日查考律法,他们更为全面地了解到自己所爱慕的上帝旨意的属性,因着了解律法,他们对上帝的信心也得到了坚固”;第二,“时常默想律法会唤起信徒的顺服,使他们在律法中得力,并且救拔他们脱离使人滑倒的恶道。圣徒的坚忍即在于此。”

“耶和华说:“那些日子以后,我与以色列家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我要作他们的 神,他们要作我的子民。” (耶31:33)

“那召你们的既是圣洁,你们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也要圣洁。因为经上记着说:「你们要圣洁,因为我是圣洁的。」你们既称那不偏待人,按各人行为审判人的主为父,就当存敬畏的心度你们在世寄居的日子,知道你们得赎,脱去你们祖宗所传流虚妄的行为,不是凭着能坏的金银等物,乃是凭着基督的宝血,如同无瑕疵、无玷污的羔羊之血。”(彼前1:15-19)

《威斯敏斯德大要理问答》97 问:对已重生的人,道德律有什么特别的用处?

答:对于已经重生、归信基督之人,虽然道德律对他们已经不再是行为之约(罗 6:14;罗

7:4,6;加 4:4-5),他们既不因之称义(罗 3:20),也不因之定罪(加 5:23;罗 8:1);但是,除了与所有人共同的用处之外,道德律还有特别的用处,就在于向他们显明:

(1) 因为基督为他们的益处成全了道德律,替他们承受了咒诅,所以他们对基督有

何等的亏欠(罗 7:24-25;加 3:13-14;罗 8:3-4);

(2) 由此激发他们更有感恩之心,并且使他们更加谨守,以道德律为顺服的标准加

以遵行,从而表达出感恩之心(罗 7:22;12:2;多 2:11-14)。

相对于路德宗强调因信称义而重视律法第一、二项功用,改革宗更平衡地重视第三项功用,即十诫对信仰者之成圣生活的规范与引导作用。马丁路德虽然也承认律法的第三种功用,但他对此有所保留,因为他认为信徒不再处于律法之下。仅仅是因为信徒仍然是罪人,必须接受律法的检验,也应当日益地更加意识到自己的罪。所以路德宗通常仅仅把律法和人类苦难的教义联系起来。马丁路德看重律法前两种对付罪的消极功用,而忽视律法的正面积极功用,而改革宗既教导“律法是为了叫人知罪”,从而意识到救赎的必要性。又注重律法与成圣教义的关系。我们坚定地相信,信徒仍然在作为生命法则和感恩法则的律法之下。雅各书说“惟有详细察看那全备,使人自由之律法的,并且时常如此,这人既不是听了就忘,乃是实在行出来,就在他所行的事上必然得福。”(雅1:25)

律法的第三功用同时反对律法主义(Legalism)和反律法主义(Antinomianism)两种异端。反律法主义是律法主义的孪生兄弟,都是对律法功用极端偏差违背圣经的看法,且常在诺斯替主义的各种版本中出现。

律法主义高举律法过于恩典。耶稣时代的律法主义者是法利赛人,福音书中耶稣对他们的责备很强烈。律法主义的基本错误就是相信一个人可以靠自己的力量进天国。法利赛人相信因着自已是亚伯拉罕的子孙,且谨守律法,理当成为上帝的儿女。这种律法主义由其核心来看,就是否定福音的功效。律法主义的精神是严格遵守律法的字句,而忽略律法的精义。法利赛人是形式主义者,强调外表行为多于动机和目的。他们在上帝的律法以外,又加上自己的律法;就是将自己的传统视作与上帝的律法同等。他们夺去别人的自由,把上帝已解除的枷锁重新加诸别人身上。这种律法主义并不单是法利赛人所独有的,也出现在每一世代的教会中。

反律法主义则否定或轻视上帝律法在信徒生活中的重要性,路德侧重“称义”的教义,有人以为他主张废弛道德律主义,他的学生雅其科拉(Johann Agricola)不承认律法在信徒身上有任何功用,甚至不承认律法可以引导罪人得着恩典。反律主义认为,基督徒不再有义务遵守道德律,因为在只凭恩典的拯救中,耶稣已经成全了律法,并且解除了信徒和律法的关系,因此法律法主义否定律法的第三种功用。保罗在《罗马书》3章8节中坚定地弃绝了这一异端,“为什么不说,我们可以作恶以成善呢?这是毁谤我们的人说我们有这话。这等人定罪是该当的。”(罗3:8)雅各说:“信心若没有行为就是死的。”(雅2:17)马丁路德在他生命的后期开始着重律法在基督徒生活中所扮演的角色,并且宣传说在训导信徒上,律法是需要的。他也写了一部重要的神学论文来驳斥雅其科拉,该文名为“反律法主义”(Against the Antinomians,1539)。

应用:

对没有律法的外邦人来说,反对十诫律法,是因为从未知道或遵行过律法,特别对于我们这些从小生长在一个无神论意识形态主导的国家中,接受红色教育长大的人,(其实我们是一群既中了革命意识形态(毛泽东语:和尚打伞,无法无天,造反有理)反律法主义的毒,又深受红色专政的律法主义戕害的人(专制下整齐划一、文革中禁欲主义)。作为刚刚开始读圣经的接受耶稣基督福音的我们这些外邦基督徒来说,我们常犯的一个曲解圣经的错误就是:把福音书中耶稣针对犹太教律法主义的批评经文用来为自己不愿遵行律法的反律法主义倾向辩护,以掩盖自己里面那颗不愿顺服上帝的诫命,不爱上帝的公义圣洁的本性的、不愿悔改的心。我们里面“不法的隐意”原本就不喜欢上帝公义的诫命,常常蠢蠢欲动,我们旧造生命的老我罪人故意挑动自己要违背上帝的诫命。保罗在这样的挣扎中叹息18我也知道在我里头,就是我肉体之中,没有良善。因为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19故此,我所愿意的善,我反不做;我所不愿意的恶,我倒去做。。。。我真是苦啊!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感谢 神!靠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就能脱离了。”(罗7:18-19,24-25)

思考:

改革宗神学家鲁斯德尼在分析反律主义的危害性的时候指出:‘反律主义所导向的就是无政府主义。宗教上的反律主义者比理论上的无政府主义者通常更实际一些。他们对律法不感兴趣就使得他们把社会的法律次序完完全全地交给仇敌,而这又进一步地使得法律与次序更加衰微。’。反律法主义的最后极端形式就是暴力革命,激进的无神论革命意识形态—也即今天的毛左派思想路线,实质是西方基督教文明内部产生的极端反律法主义的诺斯替主义异端,它世俗组织化为现代阶级政党的形式。在1919年五四新文化运动中以反封建为名义,形式上打倒了儒家三纲五常为代表的传统中国文化中的律法主义;以反帝国主义与科学进步为名,组织策划了非基运动,将作为西方文明正统的基督教信仰排斥到思想和文化边缘。经过100年,它实际上摧毁了传统中国文化和道德,但其本质上的反律法主义(革命)却无法在政治上、经济上、文化道德上建立长久稳固、而又自由繁荣的秩序及文明,而只能以暴力为基础,一直依靠一元化的、律法主义的所谓法制,也就是毛泽东所说的马克思加秦始皇式的现代专制来强固统治。虽然近四十年来,中共内部的右派,也就是试图建立无神论政权的稳固统治又发展经济的现实路线派别,它以改革开放的路线,部分引进了西方文明的经济秩序—市场经济,却顽固抵制了西方文明的政治秩序-宪政民主,更始终在意识形态上抵挡西方文明秩序根基的基督信仰。因其诺斯替异端思想影响下固有的反律法主义(革命打到一切)和律法主义(定于一尊,一党独裁)两种极端,以一种左右互搏的现象,在政治上呈现残酷的因权力争夺而互相厮杀、清算,在进退维谷中反复折腾。 综上所述,近代以来国族主义、人本主义出发的“中学为体、西学为用”学习借鉴,并不能建立真正伟大的秩序和文明。除非改弦更张,正本清源,让上帝福音的恩典与基督信仰真理引导自发秩序健康生长,使人心归正,社会心态普遍的极端、反智、反律法转化为保守、理性、渐进持续改良的模式。否则,难免在无神论意识形态内部的律法主义和反律法主义两个极端搏杀中系统性崩溃。

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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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诫律法最初是颁赐给那些已从捆绑中被释放的人,它的目的不是要领人进入另一个新的捆绑,而是要建造他们活在新的自由中。那些从为奴之家被领出来的人,需要被教导,在自由中当有的举止言行和生活方式。神的律法是真正的「自由宪章」。《诗篇》中反复出现的一个主题,就是信徒的内在生命和外在生活都在品味和享受着上帝的律法。最后,让我们一起来诵读诗篇第一篇:

“不从恶人的计谋,不站罪人的道路,不坐亵慢人的座位,惟喜爱耶和华的律法,昼夜思想,这人便为有福!他要像一棵树栽在溪水旁,按时候结果子,叶子也不枯干。凡他所做的尽都顺利。恶人并不是这样,乃像糠秕被风吹散。因此,当审判的时候恶人必站立不住;罪人在义人的会中也是如此。因为耶和华知道义人的道路;恶人的道路却必灭亡。”(诗1:1-6)

让我们一起祷告!